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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0:38: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9 字体: [ 大 中 小]
2014年,北京海淀的张常营(化名)夫妇为了帮朋友借款,将自家房屋作为抵押。然而,多年之后,因朋友未按时归还借款,出借人刘翁伟“强占”了张常营的房屋。2024年初,张常营夫妇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之诉。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刘翁伟限期内将房屋归还给张常营夫妇。
1999年11月,张常营夫妇从工作单位处购得一套位于海淀区的公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14年,张常营将此房屋出租给了朋友何斌,何斌随后以海淀区房屋的地址注册了公司。不久后,由于建筑工地资金短缺,张常营出面协助何斌向刘翁伟借款60万元,并以海淀区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随后,何斌将海淀区房屋的钥匙交给了刘翁伟,刘翁伟搬入居住。2019年至2020年期间,刘翁伟的女友王芳也搬入该房屋。张常营夫妇得知后,感到非常无奈。2024年初,张常营夫妇前往海淀区房屋,希望与刘翁伟协商收回房屋事宜。当大门开启时,他们震惊地发现,原本的四室一厅格局被刘翁伟改变,客厅被打上了隔断,并且部分房间被出租,房屋变成了一个群租房。
张常营夫妇感到愤怒,与刘翁伟理论,但他却表示因为何斌没有归还借款,该房屋现在已经属于他了。双方因此产生争执,刘翁伟拒绝归还房屋。
为了尽快拿回房屋,张常营夫妇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指派了石文杰律师和李艳芳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仔细审查了借款合同以及房屋抵押的相关文件。律师发现,合同中明确指出房屋仅作为抵押,并未提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基于此,律师认为刘翁伟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随后,冠领律师与刘翁伟进行了多次沟通,试图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然而,刘翁伟坚持己见,拒绝归还房屋。面对刘翁伟的固执态度,冠领律师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代理张常营夫妇向法院提起了排除妨害之诉。要求确认刘翁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搬离房屋。
在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海淀区房屋所有权人是张常营夫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虽然张常营夫妇将案涉房屋用于抵押相关借款事宜,但刘翁伟、王芳无法基于此对于案涉房屋进行占有。因此,刘翁伟、王芳对案涉房屋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应当归还。另外,刘翁伟、王芳在占有案涉房屋期间,因出租案涉房屋取得的租金构成孳息,应返还房屋权利人。
随后,刘翁伟、王芳却辩称,该房屋是他们花60万元从张常营处购买的,并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
冠领律师反驳道:该房屋当时的市场价值远超60万元,张常营不可能以该价格出售给刘翁伟。另外,张常营主张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并未提交完整的房屋买卖合同,亦未出示合同原件,应承担举证不足的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刘翁伟、王芳限期内将海淀区房屋恢复原状(拆除客厅隔断)、腾退并交还张常营夫妇;刘翁伟、王芳向张常营夫妇返还海淀区房屋的租金收益9万元。
张常营夫妇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房产,冠领律师用自己的专业,成功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件长期悬而未决的心头大事。通过此案也提醒大家:对于抵押物的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的法律风险。此外,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