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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年,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法院能否判离婚?

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304 字体: [ ]

  刘力强(两人均为化名)、刘凤婷两人都是再婚,在相识半年后登记结婚,婚后无共同子女。刘力强、刘凤婷婚初感情尚可,婚后因为生活琐事偶尔产生分歧。在2014年间刘凤婷无故外出租房生活,与刘力强分居一年多,于2015年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刘力强离婚,人民法院下发X号民事判决,以证据不足以说明夫妻彻底感情破裂为由,驳回刘凤婷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刘力强通过亲戚、朋友多方查找,想让刘凤婷回来好好生活,可刘凤婷杳无音信,至今未归,下落不明。刘力强与刘凤婷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感情破裂。无奈,刘力强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凤婷离婚。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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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观点: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刘力强、刘凤婷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刘力强、刘凤婷婚后性格不和,经常吵架,刘凤婷于2014年8月离家出走至今。现刘力强、刘凤婷夫妻确实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刘力强坚决要求离婚,应予准许。刘力强、刘凤婷无共同财产、存款、债权及共同债务。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准予刘力强与刘凤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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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杜智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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