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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0:07: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8 字体: [ 大 中 小]
西北偏北,黄河之畔,金城兰州,自古以来便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枢纽,见证了千年的商贸繁荣与文化交流。博源公司,作为兰州本土企业,参与了多个公共项目的开发,为兰州的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
2021年7月,博源公司(化名)与上鼎公司(化名)签订了一项工程合作协议,并签署了一份价值逾千万的《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工程计划于8月1日正式开工,预计在11月30日竣工。该项目对博源公司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它承载着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发展的希望。
然而,工程开工之后,上鼎公司的表现却令人失望,问题接踵而至。博源公司负责施工现场监管的刘超,在日常巡检中发现上鼎公司的施工管理人员纪律松散,经常擅离岗位,施工现场仿佛是一盘散沙,毫无秩序可言。这种现象不仅妨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更使得整个工程的管理陷入混乱。更严重的是,建筑材料供应的短缺如同扼住了工程的咽喉,导致施工无法顺利进行。此外,施工设备也未能按时到位,使得整个建设工地无法正常运转。在这些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工程进度极为缓慢,与原定计划相比,严重滞后。
面对如此状况,刘超满心忧虑。2021年9月8日,鉴于工程的糟糕状况,刘超代表博源公司向上鼎公司发出了停工整改通知,期望上鼎公司能够正视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然而,上鼎公司对这一通知置之不理,毫无积极应对的迹象。
面对上鼎公司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博源公司经过深思熟虑,果断地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依据合同条款明确指出:“合同中已明确约定,若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并且在14天内既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尽管上鼎公司回函表示反对,但由于事实确凿、依据充分,他们也难以提出有力的辩驳。自此之后,双方关系陷入僵局,这种僵持一直持续到2022年5月,上鼎公司最终撤场。
2022年5月,博源公司与上鼎公司再次会面,此次会面旨在核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并签署确认单。这本应是一个解决问题、明确双方权益的过程,但事情并未如预期般顺利发展。
在进行工程量核算时,博源公司注意到土方回填的品质未满足合格标准,这在原本就错综复杂的争议中又添新波折。上鼎公司曾保证在15天内完成返工修复,态度显得真诚且主动,但最终未能兑现承诺。面对这一情况,博源公司不得不求助于第三方进行维修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此举导致博源公司额外承担了57万元的费用。
如此巨大的损失,对于博源公司来说是难以承受之重。在权衡利弊之后,博源公司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博源公司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指派了赵耀茹律师和张连珠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全部细节后,立即对上鼎公司的违约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证据收集,包括工程现场的照片、视频、施工日志、材料供应记录以及双方的通信记录等。同时,协助博源公司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对工程量造价、工程质量及相关损失进行鉴定,为后续的庭辩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在准备充分后,冠领律师代理博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鼎公司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延误导致的额外费用、第三方维修费用以及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诉讼过程中,律师指出:上鼎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管理严重失职,导致施工现场混乱不堪,工程进度滞后,且在出现质量问题后未能履行修复承诺,给博源公司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上鼎公司作为违约方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接着,律师通过现场照片、文件资料及鉴定报告等证据展示,直观呈现上鼎公司违约事实与博源公司的损失。经鉴定,损失为67.2万元。
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法院认为,上鼎公司已完成部分施工,博源公司应支付48.37万元工程款,上鼎公司需赔偿博源公司损失,相抵后上鼎公司还应赔偿18.83万元。上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上鼎公司的上诉。
博源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也借助本案提醒大家,在进行合作经营时,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务必对合作公司的资质和背景进行详尽的调查和了解,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