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咨询热线: 400-9988-666
News
400-9988-666
2024-12-24 10:39:1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11 字体: [ 大 中 小]
在北京东城的某街区,秦红梅与秦慧珍这对亲姑侄因为一桩居住权纠纷,将彼此推上了法庭的对立面。
2001年,秦慧珍的祖父秦强名下房产面临拆迁,根据拆迁政策,秦慧珍作为被安置人口之一,享有相应的安置利益。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原本属于秦慧珍的权益却遭到了侵犯。
秦慧珍的姑姑秦红梅,作为秦慧珍祖父秦强的女儿,以及拆迁后房产的继承人,对秦慧珍的居住权一直表示不满。从2005年开始,秦红梅便多次提及,秦慧珍的父母已经在拆迁过程中代表未成年的秦慧珍放弃了拆迁利益,并收取了5万元的经济补偿款。她坚持认为侄女秦慧珍不应该再享有任何权利,包括居住权。这样的家庭矛盾整整持续了二十多年,在此期间,秦红梅更是一直提起各种诉讼去争夺这套房产。
逐渐长大的秦慧珍深知,自己的权益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维护,将会面临被永久剥夺的风险。于是2023年,在母亲的陪同下,秦慧珍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她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深入研判,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刘琦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从拆迁协议的签订、产权的变更,到补偿款的支付情况,逐一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与评估。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制定了一套严谨而周密的诉讼策略,旨在确保秦慧珍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冠领律师还协助秦慧珍寻找并整理了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拆迁协议、产权变更证明、家庭协议等,为后续的诉讼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首次诉讼中,冠领律师成功向法院提起了居住权确认之诉,要求确认秦慧珍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在庭审过程中,律师据理力争,逐一驳斥了对方的主张和证据,并详细阐述了秦慧珍作为被安置人口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秦慧珍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
然而,姑姑秦红梅并未就此罢休,她继续提起诉讼。在接下来的三次诉讼中,秦慧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表自己出庭。而冠领律师也不负所托,继续发挥优秀的专业素养和辩论技巧,逐一应对秦红梅提出的各种质疑和反驳。
在最后一次诉讼中,冠领律师代表秦慧珍作为被上诉人出庭强调:首先,在关键的《危旧房改造公房回迁购房协议书》中,秦慧珍作为明确的安置人口之一,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安置利益。这一权益,秦慧珍完全有权利通过实际居住使用的方式来实现,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正当权益。针对秦红梅提出的上诉主张,由于秦慧珍在拆迁时还未成年,涉及她利益的重大决定应由其父母共同决定。然而,从家庭协议及关联案件的卷宗材料中,并不能证明当时秦慧珍的父母共同作出放弃秦慧珍拆迁利益的意思表示。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秦慧珍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了相应的拆迁利益。其次,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冠领律师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表明秦慧珍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其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法庭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秦慧珍对涉案房屋有权居住使用。
经过四次激烈的庭审,冠领律师代理秦慧珍取得了四战四胜的结果。回顾整个维权过程,委托人秦慧珍感慨万分。她表示,自己从未想过会因为房产纠纷而与姑姑对簿公堂,但幸运的是,有了冠领律师的帮助和支持,让自己能够勇敢地面对困难、坚持维权,并最终取得胜利。(文中除办案律师外,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