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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733 字体: [ 大 中 小]
协议拆迁,是指拆迁方是非政府部门的主体与普通公民之间,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上,通过签订民事拆迁协议所进行的拆迁行为。
协议拆迁与政府拆迁最大的区别在于,拆迁主体不同。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是基于双方自愿进行的拆迁行为。也就是说,只要被拆迁人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可以不签订拆迁协议,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能采取任何方式进行强制拆迁。
协议拆迁中,双方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没有政府强制力。拆迁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合意签订拆迁合同,任何主体不能强买强卖。协议签订前,被拆迁人要谨慎对待协议内容,逐条审核,对于不明白或者存在歧义的条款,一定要和拆迁方核实到位。如果补偿金额不理想,不要轻易签字,更不要听拆迁方的信口头承诺。不要等签完协议又觉得补偿给少了,这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就算请律师维权,也增加了胜诉的难度。协议签订后,双方依据协议内容享受权力,履行义务。一旦有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追求法律责任。
如今,很多政府部门为了简化拆迁流程,打着协议拆迁的幌子,进行违法强拆。但拆迁本身就很复杂,只有经过一道道程序审批,才能最大限度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以协议拆迁为借口,很容易导致被拆迁人得到的补偿款不合理。因此,遇到拆迁时,一定要分清楚是协议拆迁还是政府拆迁。如果是协议拆迁,记住,被拆迁人是有权拒绝的。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关键词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