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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10:26:1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89 字体: [ 大 中 小]
“姑姑,爷爷是留了遗嘱给我的,我可以占这间房。”2024,廖秀秀(化名)仍然就爷爷遗留下来的房屋与她的姑姑发生争执。她的爷爷于2017年年初去世,留下了北京通州一套宅院内的四间北房。
在那之前,眼见老人身体已经不见好,廖秀秀的两位姑姑便通过法院调解,各自得到了北房西数第三间、第四间的所有权。廖秀秀的父亲早已去世,爷爷心疼孙女,特立下遗嘱,载明廖秀秀有权继承北房西数第一间。
然而,廖秀秀的爷爷去世后,她的两位姑姑始终拒绝配合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这便导致遗嘱的效力一直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另外,如果廖秀秀的祖母也去世,剩余的两间房屋可能会在廖秀秀及其两位姑姑之间再次进行分割,廖秀秀对单间房屋的继承权将被减损
2024年,时至廖秀秀的奶奶身体也逐渐不好,廖秀秀为避免房屋分割事宜再起波澜,决定先行进行房屋确权。通过咨询,廖秀秀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洪昊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在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廖秀秀提供的遗嘱进行了仔细审查,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搜集。他发现廖秀秀的爷爷在遗嘱中明确表示了对孙女的偏爱和对房产分配的意愿,这为廖秀秀的继承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冠领律师随即与廖秀秀的两位姑姑进行了沟通,试图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争端。然而,姑姑们态度强硬,坚持认为遗嘱内容存在争议,拒绝承认廖秀秀的继承权。面对这一局面,冠领律师建议廖秀秀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廖秀秀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建议,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详细阐述了廖秀秀爷爷的遗愿,并提供了包括遗嘱、老人病历、法院调解记录等在内的多项证据,以证明廖秀秀爷爷在立遗嘱时的意愿是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他还指出廖秀秀姑姑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廖秀秀继承权的侵害。
经过几轮调解,法官最终做出了有利于廖秀秀的调解文书。法院认定廖秀秀的爷爷在遗嘱中表达的意愿是明确且合法的,廖秀秀有权继承北房西数第一间。
廖秀秀的姑姑们最终还是接受了法院的决定。廖秀秀终于可以依法继承爷爷留下的房产,她对洪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表示了深深的感谢。通过这场官司,廖秀秀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对法律的公正和力量有了更深的认识。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