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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0:19: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58 字体: [ 大 中 小]
“银行那边说需要走第三方的账才给贷款。”2011年,福建宁德的李温与他的父亲、叔叔共同创办了一家钢铁公司。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他们急需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于是,李温开始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希望获得贷款。在与银行的沟通中,他得到了这个消息。
这个消息让刚从大学毕业的李温感到有些困惑,他将这个情况告诉了父亲和叔叔。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决定寻求家中亲戚的帮助。在亲戚的牵线下,李温与某物资公司的老板周幕取得了联系。周幕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公司作为走账公司,但之后,他只将贷款而来的300万元转给了李温,自行扣除了200万元作为借款。
随着时间的流逝,周幕陆续向李温偿还了60万元。对于尚未收到的140万元,李温决定与周幕进行协商。随后,周幕为李温出具了一张借条,但因为当地发音问题,借条上并不是“李温”这两个字,而是与发音相同的其他字。由于李温已习惯这两种书写方式,他并未对此过分关注。
但是,自从签署借条之后,周幕便停止了对借款的偿还。到了2024年2月,李温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寻求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帮助。冠领律所经过了解情况,指派了具有丰富诉讼经验的曹冲律师来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借条上存在错误,而且款项是通过公司账户走账的,于是他指导李温将所有相关的转账记录打印出来,并详细列明每次借款和还款的时间和数额。同时,冠领律师还调查了涉案的几家公司的股东及负责人情况,以佐证本案的事实,并调取了相关的判决书来证明借款的事实。由于贷款是以钢铁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冠领律师还让钢铁公司的每个股东写了情况说明,授权李温全权处理此事并收取还款。
在法庭上,冠领律师让李温详细陈述了事情的经过,以取得法官的信任。最终,法院认定李温与周幕之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合法有效,判决周幕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温借款本金14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由于周幕未出庭,法院的判决显得更加有力,李温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