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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4:06: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阅读:4 字体: [ 大 中 小]
在上海这座繁华的商业都市里,刘奕辰(化名)凭借着敏锐的商业洞察力,在事业上取得了颇为可观的成就。2019年,刘奕辰将目光投向了深圳这座充满活力与创新的城市,决定在这里进行置业投资。经过一番精心的考察与筛选,他最终看中了一处位于繁华地段的在建商铺。该商铺所处位置堪称黄金地段,周边商业氛围浓郁,人流量巨大,其潜在的商业价值不言而喻。这样的优质商铺自然备受市场青睐,十分抢手。
刘奕辰深知这样的机会难得,当机立断决定购买。尽管该商铺的价格不菲,但在他看来,这是一笔值得投入的资产。出于对该项目的高度认可和急切的购买意愿,刘奕辰在还未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毫不犹豫地先行向开发商支付了高达1197万元的购房款。自那之后,刘奕辰始终密切关注着商铺的建设进度,满心期待着它早日落成。
时光匆匆,2021年初,历经两年多的建设,商铺终于顺利完工。刘奕辰迫不及待地来到开发商处,准备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看到合同上所显示的购房款金额时,瞬间如遭雷击,整个人都傻了眼。合同上明确标注的金额,竟然比他实际支付的款项整整少了70万元。
这突如其来的巨大差异让刘奕辰感到无比震惊。他立刻质问开发商,要求对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然而,开发商面对刘奕辰的质问,表现得极为不坦诚,言辞闪烁,试图搪塞过去,不愿正面回应问题。刘奕辰认为绝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蒙在鼓里。于是,他不再隐忍,与开发商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在他的强势进攻下,开发商终于松了口,道出了所谓的“真相”。原来,该笔70万元的款项被声称是服务费,并且已经支付给了昌兴集团(化名)。而在此之前,刘奕辰对于这笔所谓的“服务费”之事一无所知。
刘奕辰认为,开发商这种加收服务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的经济利益。原本他是基于对商铺价值和交易公平性的信任才做出的购买决策,如今却遭遇这样的变故,这无疑对整个交易的公平性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尽快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奕辰经过多方打听和慎重考虑,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经律所研判,委派何建安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律师要求开发商提供与昌兴集团之间关于服务费的详细协议和支付凭证。然而,开发商提供的文件中存在诸多疑点,包括服务内容的不明确、支付流程的不透明以及服务费金额的合理性等问题。律师敏锐地察觉到,这可能是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称,对刘奕辰进行的不正当收费。
随后,冠领律师向刘奕辰阐明:“第三方昌兴集团私收开发商所汇服务费的行为,明显构成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在冠领律师的协助下,刘奕辰整理了所有交易记录、支付凭证等案件相关证据材料。诉讼材料整理完毕后,冠领律师代理刘奕辰向昌兴集团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并将开发商列为第三人。随后,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昌兴集团账户交易明细,确认70万元流入其账户中。
诉讼过程中,昌兴集团辩称:开发商拖欠昌兴集团款项,昌兴集团收取服务费系开发商主动要求,双方签订合同,以借此抵扣债务。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昌兴集团和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合同真实度有待商榷,且昌兴集团并不能拿出确凿证据证实此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昌兴集团应为其不能举证承担不利后果。
即便上述所言属真,刘奕辰不属于合同相对方,该合同对刘奕辰也并无约束力。昌兴集团私自加收刘奕辰服务费,侵害刘奕辰合法权益,已构成不当得利,理应返还相关费用。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昌兴集团限期返还刘奕辰70万元及利息损失。刘奕辰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而这一事件也给其他投资者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进行大额交易时,务必保持警惕,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段光平